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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管控系统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管控系统


伟瑞迪以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为指导,以企业超低排放智能化管控体系为目标,通过排放源清单搭建,生产环节排污节点、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现场在线监测系统部署,基于图像识别的固定、移动源高清视频监控部署,生产工艺设备监控、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监控和监测数据信息综合分析等手段,全面收录企业内部生产运行、环境管理与超低排放实施过程信息,全面、实时感知全企业的环保数据,结合现场预警报警,实现封闭式、全过程、标准化、智能化管理,打造以差异化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和管理合规评判等服务为基础的治、测、管、控一体化超低排放智能化管控系统。

政策法规


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水泥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仍是我国产业政策管控的重要领域。

鉴于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原料输送、倒运、卸料,水泥包装、出厂等工序中,可能会产生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等,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因此水泥企业既是耗能大户,也是传统的重污染行业,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

2018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2022年6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委发布了《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在2023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国内各省均颁布了相关政策标准文件,广东、山东、浙江、宁夏、山西等多个省市自治区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如山西的《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河南省的《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安徽省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


建设依据


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粉尘浓度测量仪》(JJG846-2015)

《质量浓度测量仪校准规范》(JJF1659-2017PM2.5)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

《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制造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16655-1996)《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规范》(GB/T16656-1999)

《工业自动化仪表盘、柜、台、箱》(GB/T7353-1999)

《工业控制用软件评定准则》GB/T13423-1992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标准》(GB/T50115-201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GB50339-2013)

《水泥窑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

《水泥包装袋》(GB/T9774-201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1327-2019)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


系统建设


全面收录企业内部生产运行、环境管理与超低排放实施过程信息,全面、实时感知全企业的环保数据,结合现场预警报警,实现封闭式、全过程、标准化、智能化管理,打造以差异化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和管理合规评判等服务为基础的治、测、管、控一体化超低排放智能化管控系统。

管:在线监测网络

管:在线监测网络


通过对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质进行定期或连续地监测,实现有组织治理与排放监控系统、无组织治理与排放监控系统、清洁运输监控等专项系统监管;覆盖物料储存、输送、生产工艺过程和制品出厂全方位、多维度。

控:智能化管控平台

智能化管控平台整合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GIS、无线通讯、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水泥企业排污状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分析,随时掌握颗粒物等特征污染物浓度分布动态及变化规律。系统集成了GIS地图监控、平台、APP报警服务、视频监控、设备质控、治理联动等应用,以辅助监管,做到真正的无人值守。

系统提供Web、iOS APP、Android App三个版本应用。环境监管人员使用APP随时随地查看各类排放数据、报警状态,监管现场运营维护,对设备进行远程监测以及信息交流等。系统对各类排放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提供排污预测、超标分析等多种丰富的分析模型,可以让管理者和监管人员更直观全面的掌握企业环保目标达成情况,实现智能管控;为提出科学管控意见,提升超低排放改造效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辅助依据。

治:精准化协助治理

通过对企业排放实施“全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综合管控。对应水泥行业生产多个无组织排放源中的每个排放源所对应的生产设施运行、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的历史数据,可在系统中对任意一个时段、任意一个排放源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读取、调取,当出现停运或者故障时,可以随时发现。

在物料、原料储库(仓库)、皮带等处建设雾炮等治理设施,在车间出口建设自动化洗车机。对于扬尘污染严重的区域,监测与治理监管联动平台可以远程启动喷淋或雾炮除尘装置,还可以在地图内查看喷淋装置实时在线状态。


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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